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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卡經發現被盜用後,已經遭當展出單位撤展,自稱是毛媽本人的人也在她自己的格子PO出道歉文章


再複製給遭到盜用的受害者留言版上,此舉不管誠意多少,至少毛媽本人已知道她的行為是錯誤的


http://tw.myblog.yahoo.com/jw!1x6MH5aUGQWykoATEfgiPDBaeg--/article?mid=4432&prev=-2&next=-2&page=1&sc=1#yartcmt


 


就在大家心軟準備高高拿起,輕輕放下時,又看到關於臉書道歉文,大家的怒火又升起


http://tw.myblog.yahoo.com/jw!1x6MH5aUGQWykoATEfgiPDBaeg--/article?mid=4442&prev=-1&next=4432


關於這一文已連結,請看過的格友告訴我,這封道歉文是否已有悔意?? 是否跟遭到盜用的受害者道歉?


1.大家的串聯活動,當事人兒子批評嗆聲下,敢做不敢當刪除留言後,道歉函寫:



雖然事後花了很多時間去了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也知道大家所謂的受害事件為何。


但是我想大家也是氣急攻心,才會如此。所以這是你不跟我們計較的意思嗎?


2.


我母親亦或是其他幫忙策展的人,在活動真正開始前的時候如果能有多提醒一些,或許就不會演變成這樣的下場如果能夠提醒一定要是本人作品才能參展,如果能夠提醒非自己原創作品要註明出處,其實就能減少很多事情。


所以幫忙策展的人也錯了!!


誰知道你們會把不是自己的東西硬稱是自己的手作卡??  明明不是自己的小孩卻說是自己生的???



關於"被盜用的瘋卡"的道歉訴求,盜用當事人雖然說:有關於登報與捐款方面,依你們的要求毛媽會去做的,請各位多多包涵,毛媽的疏失與無知,造成各位的傷害,真的很抱歉。


但是今天卻又在受害者格子裡寫下:




請問如果我們願意登報的話



你們可以給我們和解書嗎???




確定你們每個人都願意因為登報而和解???


很好~等了數天等到了一則討價還價的回應,甚至我們所寫的8大訴求,你們乾脆視而不見

我想該是讓你們知道我們的決心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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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03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